日前,6名青少年因谈恋爱引发矛盾报复他人,形成重伤害案,发人深思。
女中学生吴某,原与同校男生黄某交朋友,后初中毕业考到它校,与黄某没有了来往。10月13日,吴与现在的男友于某到原学校领取毕业证,在学校门口恰与黄某相遇,发生口角,并相互拉扯,于某吃了亏。于某与吴某怀恨在心,伺机报复。10月20日下午3时30分许,于、吴二人约来好友潘某、李某等4人,携带刀子、锤子和大扳手等,来到黄的学校门口等候。黄某下学刚刚从学校门口出来,即遭到6人的围打,黄当即倒在血泊中。经诊断:黄某颅内血肿、脑挫裂伤,右侧气胸、左侧气血胸,失血性休克,头皮裂伤,胸壁、腹壁、双上肢、双下肢多处刀伤,缝合达50余针,目前仍在抢救中。
接到110报警的东城巡察支队、景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,在现场将嫌疑人于某、吴某等4人抓获,并迅速将伤者黄某送往附近医院抢救。嫌疑人潘某、李某趁乱逃跑,后于10月24日被抓获。
这起重伤害案有3点值得我们思考:一、起因简单。仅仅为了女友,吃了亏;二、均为青少年。6名嫌疑人,包括事主,最大的也不过18岁,最小的15岁;三是嫌疑人不计后果。6名嫌疑人携带凶器有备而来,却全然不顾后果。从这3点可以看出,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,仍是我们今后长期而艰巨的任务。